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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次数:54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全面了解电信业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5号令)的相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7]29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组织开展2017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201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年检机构
我局负责全省的年检工作,深圳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注册地在深圳和惠州的增值电信业务企业的年检工作。
三、年检内容
我局将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主体资格、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情况,重点审查业务是否真正开通,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变更等是否按流程办理,是否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是否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明确接入服务责任,是否遵守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等。
四、时间安排
(一)正常年检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年检系统将于2017年4月1日00:00关闭,不再接收年检材料报送。
(二)年检盖章:2017年4月起,将在我局官网分批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
(三)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向我局报送本企业年检材料,并提交书面材料。
各基础电信企业请在年检材料中提交与本企业合作的省内增值电信企业名单(按照SP/ISP/IDC等业务分类提交),主要包含主营业务类型、年收入、人员数量、企业负责人、联系人、违约处理情况等信息。
五、年检程序
(一)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年检材料,登陆方法详见上述网页上的“用户登录说明”。同时,在年检系统中填报网安信息表单。
(二)参加年检的企业在登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之日起3日内,还须向我局或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业务开通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016年度年检承诺书。同时,经营信息服务业务(ICP)和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的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经营情况信息表原件及电子版。广东省2015年度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前100名企业(http://www.gdca.gov.cn/message/160.asp)请提交201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内容含:本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的定级、符合性评测或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情况;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信息收集使用规范和自查情况;在网络建设、业务提供、应急处置、信息报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和技术手段等情况。
(三)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的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从专业人员设置、机房和场地建设、接入管理责任、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
获得IDC、ISP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
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企业应按《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要求进行对接,同时完成数据真实性有效性上报,如未在3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年检视为不合格。
注:
1、接入资源系统对接,
请登录https://tsm.miit.gov.cn/pages/PublicInformationList.aspx?id=2485,按照其中的要求下载《接入资源管理系统登记表》填写并发邮件到wangzige@catr.cn;
2、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备案管理系统对接,请各企业登录广东IDCISP管理群80176184下载“广东省IDC/ISP信息安全系统申请表和对接登记表”和《网站备案系统接入服务商账号申请表》。
(四)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要求。2017年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继续将企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网络信息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落实违法信息处置、网络信息安全实质性审查有关技术手段建设及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做好网络单元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填写年检表格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内容。对我局在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高危漏洞的企业,需将整改报告于2017年3月31日底前提交我局(登录https:// aqfh.gdcia.cn:8223/annually/login提交),未按时完成,年检视为不合格。
(五)关于统计数据报送的问题。根据部5号令第二十九条和工信厅运行函〔2016〕720号文件精神,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请各企业按《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通业函〔2016〕140号)要求(见http://www.gdca.gov.cn/onlineoffice/09.asp ),做好数据、信息上报,确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济效益、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等相关数据、资料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完整上报增值电信业统计月报的,年检予以不通过。
六、结果处理
(一)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并经审核合格的,为“年检合格”;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整改阶段内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对在整改阶段内按要求改正的,为“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二)5月底前我局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gdca.gov.cn)公示年检合格、经整改合格等名单。
(三)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拒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增值电信企业提供网络接入、代收费等。
(四)经公示年检合格、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于6月30日前办理年检盖章事宜,逾期我局将不予办理。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参加年检。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并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参加年检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020)87692337 87686826 87690457 ;
或(0755)83522299 83522933 83522221。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一七年二月十日
请持有增值电信许可证的企业登录网站了解详情。
协会的会员企业可委托协会协助办理!
秘书处咨询电话88426622
联系人:赖小姐、谢小姐。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全面了解电信业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5号令)的相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7]29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组织开展2017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201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年检机构
我局负责全省的年检工作,深圳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注册地在深圳和惠州的增值电信业务企业的年检工作。
三、年检内容
我局将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主体资格、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情况,重点审查业务是否真正开通,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变更等是否按流程办理,是否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是否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明确接入服务责任,是否遵守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等。
四、时间安排
(一)正常年检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年检系统将于2017年4月1日00:00关闭,不再接收年检材料报送。
(二)年检盖章:2017年4月起,将在我局官网分批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
(三)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向我局报送本企业年检材料,并提交书面材料。
各基础电信企业请在年检材料中提交与本企业合作的省内增值电信企业名单(按照SP/ISP/IDC等业务分类提交),主要包含主营业务类型、年收入、人员数量、企业负责人、联系人、违约处理情况等信息。
五、年检程序
(一)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年检材料,登陆方法详见上述网页上的“用户登录说明”。同时,在年检系统中填报网安信息表单。
(二)参加年检的企业在登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之日起3日内,还须向我局或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业务开通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016年度年检承诺书。同时,经营信息服务业务(ICP)和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的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经营情况信息表原件及电子版。广东省2015年度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前100名企业(http://www.gdca.gov.cn/message/160.asp)请提交201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内容含:本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的定级、符合性评测或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情况;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信息收集使用规范和自查情况;在网络建设、业务提供、应急处置、信息报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和技术手段等情况。
(三)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的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从专业人员设置、机房和场地建设、接入管理责任、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
获得IDC、ISP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
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企业应按《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要求进行对接,同时完成数据真实性有效性上报,如未在3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年检视为不合格。
注:
1、接入资源系统对接,
请登录https://tsm.miit.gov.cn/pages/PublicInformationList.aspx?id=2485,按照其中的要求下载《接入资源管理系统登记表》填写并发邮件到wangzige@catr.cn;
2、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备案管理系统对接,请各企业登录广东IDCISP管理群80176184下载“广东省IDC/ISP信息安全系统申请表和对接登记表”和《网站备案系统接入服务商账号申请表》。
(四)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要求。2017年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继续将企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网络信息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落实违法信息处置、网络信息安全实质性审查有关技术手段建设及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做好网络单元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填写年检表格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内容。对我局在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高危漏洞的企业,需将整改报告于2017年3月31日底前提交我局(登录https:// aqfh.gdcia.cn:8223/annually/login提交),未按时完成,年检视为不合格。
(五)关于统计数据报送的问题。根据部5号令第二十九条和工信厅运行函〔2016〕720号文件精神,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请各企业按《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通业函〔2016〕140号)要求(见http://www.gdca.gov.cn/onlineoffice/09.asp ),做好数据、信息上报,确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济效益、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等相关数据、资料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完整上报增值电信业统计月报的,年检予以不通过。
六、结果处理
(一)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并经审核合格的,为“年检合格”;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整改阶段内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对在整改阶段内按要求改正的,为“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二)5月底前我局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gdca.gov.cn)公示年检合格、经整改合格等名单。
(三)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拒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增值电信企业提供网络接入、代收费等。
(四)经公示年检合格、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于6月30日前办理年检盖章事宜,逾期我局将不予办理。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参加年检。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并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参加年检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020)87692337 87686826 87690457 ;
或(0755)83522299 83522933 83522221。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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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咨询电话88426622
联系人:赖小姐、谢小姐。